零岁买的教育险75岁才能领保金!缴费10年,父亲拿着女儿的保单蒙圈了
- 编辑时间: 2020-12-27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季栋 报道:昨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2008年,他给刚出生的女儿购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教育险,10年后却发现,2083年——也就是女儿75岁时才能领取保险金及其他相关收益,这让他无法接受。
女儿刚出生买教育险
缴满10年发现女儿75岁才能领保金
据李先生介绍,“2008年12月,我在五堰步行街一建行营业厅等候办理业务时,大厅内一名胸前挂着‘中国人寿’铭牌的业务人员向我介绍保险。”考虑到刚出生的女儿今后上学需要钱,他便从那位业务员手中买了一款每年缴纳1万元保费、共缴纳10年的教育险。
日前,缴满10年保费的李先生拿出保单仔细一看,傻了眼:“我发现这份保险规定,要在2083年才能领取保险金及其他相关收益。但那时我女儿都75岁了,还需要用钱上学吗?这根本不是教育险,哪个教育险期限是75年?”
记者从李先生出示的保单及合同上看到,他购买的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款名为“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标准保费为10000元,保险金额为14890元,保险期间为2008年12月31日至2083年12月30日,保险缴费期满为2018年12月30日,被保险人是李先生的女儿。
“我当时明确告诉业务员要购买教育险,业务员还在一张‘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障(分红型)利益演示表’上写明:15年后可以领取17万余元的保险金及相关收益。”李先生说,由于对保险不太了解,加上保单及合同上也没注明到底是不是教育险,他下意识认为保单上的“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就是教育险,同时认为自己15年后就能领出全部保险金及相关收益用于孩子上学。
“也怪我自己,业务员拿保单给我签字时,我也没有细看保险截止日期。”李先生表示,无论他看没看到保险截止日期,但他当时说了给女儿办保险是为了今后女儿上学用,业务员给刚出生的孩子办理75年后才能领取的保险,这显然不合理。
保险公司:
将立即调查,积极处理此事
随后,记者与李先生一起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人民路营业点了解情况。一位自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茅箭区支公司名叫谭成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这种保险用途较广,可以用于孩子上学费用,算作一种教育险。”谭成说,李先生购买的是一种分红类型的保险,从李先生缴纳保费的第一年起,公司每年都会往李先生账户返现一次,等75年保险期满后,公司会返还缴纳的全部保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针对“李先生刚出生的女儿办理保险75年后才能领取保金”一事,谭成表示:“2008年时公司和银行有合作,银行帮助代销,李先生交钱也是从银行缴纳。由于是10年前的问题,现在不知道当时给李先生办理保险的业务员是否离职,并且这名业务员究竟属于银行还是保险公司都还不得而知。下一步,我们将与银行联系,将情况调查清楚,给李先生一个满意的解决方式。”